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
上传日期:2015/04/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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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办公室

各科室、各班级:

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(国办发明电〔2014〕28号),学校决定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5年4月4日至4月6日共3天。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4月4日(星期六)照常休息。4月5日(星期日、农历清明节)为法定节假日。4月6日(星期一)调休补休。

二、各科室(班级)接到通知后,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,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特别是要做好假日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假期安全,杜绝责任事故。

  特此通知。

校办公室

  2015年4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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